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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辦理行政罰及刑事罰競合案件業務聯繫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1條

本辦法依行政罰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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