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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辦理行政罰及刑事罰競合案件業務聯繫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本辦法於行政機關與軍事審判機關辦理行政罰及刑事罰競合案件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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