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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程序證人鑑定人日費旅費及鑑定報酬支給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證人或鑑定人到場作證或鑑定,其得領之日費、旅費項目,分為交通費、住宿費及膳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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