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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程序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151條

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除關於軍事、外交或其他重大事項而涉及國家機密或安全者外,應依本法所定程序為之。
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法規命令之修正、廢止、停止或恢復適用,準用訂定程序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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