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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程序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143條

行政契約之一部無效者,全部無效。
但如可認為欠缺該部分,締約雙方亦將締結契約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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