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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法總則施行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1條

民事在民法總則施行前發生者,除本施行法有特別規定外,不適用民法總則之規定,其在修正前發生者,除本施行法有特別規定外,亦不適用修正後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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