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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法物權編施行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民法物權編施行前,占有動產,而具備民法第八百零一條或第八百八十六條之條件者,於施行之日,取得其所有權或質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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