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744條

主債務人就其債之發生原因之法律行為有撤銷權者,保證人對於債權人,得拒絕清償。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