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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54條

社員得隨時退社。
但章程限定於事務年度終,或經過預告期間後,始准退社者,不在此限。
前項預告期間,不得超過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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