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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488條

僱傭定有期限者,其僱傭關係,於期限屆滿時消滅。
僱傭未定期限,亦不能依勞務之性質或目的定其期限者,各當事人得隨時終止契約。
但有利於受僱人之習慣者,從其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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