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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412條

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
負擔以公益為目的者,於贈與人死亡後,主管機關或檢察官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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