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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401條

匯票、本票、支票及其他流通證券,記入交互計算者,如證券之債務人不為清償時,當事人得將該記入之項目除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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