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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361條

買受人主張物有瑕疵者,出賣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買受人於其期限內是否解除契約。
買受人於前項期限內不解除契約者,喪失其解除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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