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341條

約定應向第三人為給付之債務人,不得以其債務,與他方當事人對於自己之債務為抵銷。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