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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208條

於數宗給付中得選定其一者,其選擇權屬於債務人。
但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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