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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1120條

扶養之方法,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時,由親屬會議定之。
但扶養費之給付,當事人不能協議時,由法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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