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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1058條

夫妻離婚時,除採用分別財產制者外,各自取回其結婚或變更夫妻財產制時之財產。
如有剩餘,各依其夫妻財產制之規定分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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