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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未滿十八歲者,不得成立前條關係。
未成年人成立前條關係,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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