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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第二條關係雙方當事人有相互繼承之權利,互為法定繼承人,準用民法繼承編關於繼承人之規定。
民法繼承編關於配偶之規定,於第二條關係雙方當事人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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