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誠正中學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誠正中學設下列處、隊、室:一、教務處,分三組辦事。
二、訓導處,分三組辦事。
三、輔導處。
四、總務處,分二組辦事。
五、警衛隊。
六、醫護室。
七、人事室。
八、政風室。
九、會計室。
誠正中學得設分校。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