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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戒治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輔導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受戒治人之輔導、教誨及教育。
二、受戒治人階段性處遇之審查。
三、受戒治人報請停止戒治。
四、受戒治人康樂活動及體能訓練。
五、受戒治人集會之指導及分區管理。
六、受戒治人之職能評估及技能訓練。
七、受戒治人技能訓練指導及勞動工作分配。
八、受戒治人建教合作與出所後就業輔導之規劃及執行。
九、新聞書刊之閱讀、管理及所內刊物編印。
十、其他有關輔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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