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條輔導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少年之諮商輔導。二、少年習藝之教學習藝。三、少年之文康活動。四、少年之個案調查。五、少年之心理測驗。六、少年指紋、照相分類及其保管。七、少年處遇之建議。八、少年社會環境調查之協助。九、其他有關輔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