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國家安全維護科掌理下列事項:一、內亂、外患、洩漏國家機密防制工作之規劃、督導、協調及考核。二、防制境外滲透、社安防護、反恐怖活動、反武器擴散工作之規劃、督導、協調及考核。三、組織犯罪防制之協同辦理事項。四、其他有關國家安全維護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