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肅貪組掌理事項如下:一、肅貪法令、制度、措施之研擬、推動及協調。二、貪瀆或相關犯罪案件調查之執行、督導、協調及管考。三、檢舉貪瀆或相關犯罪案件之獎勵及保護。四、行政肅貪之推動及督導。五、其他肅貪執行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