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值勤書記官辦理第六條案件之紀錄及其他應由書記官辦理之事務。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