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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34條

觀護人掌理左列事項:一、執行保護管束案件。
二、有關榮譽觀護人工作之指導事項。
三、其他長官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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