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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29條

檢察長或主任檢察官,對於所屬檢察官聲請羈押被告情形,應隨時注意。
其有不適當者,應為必要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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