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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檢察長對該檢察署辦理之案件,應隨時考查其進行情形,並注意其辦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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