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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53條

矯正學校每班學生人數不超過二十五人。
但一班之人數過少,得行複式教學。
男女學生應分別管理。
但教學時得合班授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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