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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警衛隊掌理事項如下:一、矯正學校之巡邏查察及安全防護事項。
二、學生戒護及校外護送事項。
三、天災事變、脫逃及其他緊急事故發生時之處置事項。
四、武器、戒具之保管及使用事項。
五、警衛勤務之分配及執行事項。
六、其他有關戒護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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