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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少年輔育院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37條

對於調查分析期間內之學生,應予以表現個性之機會,其生活之管理,應在防止脫逃、自殺、暴行或其他違反紀律之原則下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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