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條訓導組掌理事項如左:一、關於訓育實施計劃之擬訂事項。二、關於學生生活之指導及管理事項。三、關於學生思想行為之指導及考查事項。四、關於學生之指紋及照相事項。五、關於學生個案資料之調查,蒐集及研究與分析事項。六、關於學生體育訓練事項。七、關於學生課外康樂活動事項。八、關於學生紀律及獎懲事項。九、關於學生家庭訪問及社會聯繫事項。十、關於戒護勤務分配及執行事項。十一、關於學生出院升學、就業指導及通訊連繫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