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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教育部教育經費分配審議委員會設置及審議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會計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教育部會計長兼任,承主任委員之命,綜理會務,其餘所需工作人員,由教育部會計處及相關單位人員派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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