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條退休教職員之退休金分下列三種:一、一次退休金。二、月退休金。三、兼領二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與二分之一之月退休金。教職員依前項第三款兼領月退休金之退休金,各依其應領一次退休金與月退休金,按比率計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