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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體育團體舉辦運動賽事或活動免徵營業稅認定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所稱體育團體,指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一、國民體育法第三條第一款所定之體育團體。
二、以推展體育為宗旨之財團法人。
三、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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