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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體育紛爭仲裁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法規章節: 第25條

非因財產權而申請體育仲裁之事件,應繳納體育仲裁費用新臺幣三萬元。
非因財產權而申請體育仲裁之事件並為財產權上之請求時,其體育仲裁費用分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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