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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體育紛爭仲裁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體育仲裁程序本辦法未規定者,體育仲裁庭得準用仲裁法,仲裁法未規定者,得準用民事訴訟法或依其認為適當之程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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