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條經遴選通過並簽訂契約之經銷商,應檢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向發行機構或受委託機構申請發給運動彩券經銷證(以下簡稱經銷證)。經銷證應載明下列事項:一、經銷證號碼。二、商業名稱及其負責人姓名。三、商業所在地地址。四、有效期間。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