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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運動彩券發行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法規章節: 第27條

運動彩券發行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於報經行政院核定後,應停止其繼續發行:一、影響社會安寧或善良風俗之重大情事。
二、法律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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