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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專任運動教練輔導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專任教練之遷調經核定後,應於規定時間向學校報到及簽約;無特殊原因未於規定時間報到者,不予遷調,且十年內不得申請自願請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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