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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績效評鑑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本部得以評鑑結果,作為核定調整國訓中心預算補助及執行長與相關人事考核之參考,並得為必要之處理。
國訓中心對評鑑結果所列缺失事項,應依規定期限積極改進,並納入業務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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