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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公有財產管理使用收益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本中心管理之國有財產,應依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規定辦理盤點,並定期編造國有財產增減表、結存表及財產目錄總表,報教育部審核後,送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其他公有財產,應依地方公產管理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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