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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民體育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法規章節: 第26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獎勵各年齡層運動科學之研究、發展及運動科學人才之培育,並輔導各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將運動科學運用於運動訓練;其獎勵條件、方式、撤銷、廢止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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