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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爾夫球場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規則所稱高爾夫球場,係指設有發球區(台)、球道、球洞區之球場與其附屬建築物及設施。
前項附屬建築物及設施包括設有行政管理、環保及服務設施、機械房、倉庫、休息亭、練習場或其他與高爾夫球場有關之建築物及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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