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特定體育團體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法規章節: 第50條

特定體育團體章程,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修正者,應於三十日內,連同章程條文、修正條文對照表、符合本法相關規定之聲明等相關文件,報本部許可。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