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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特定體育團體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特定體育團體應將會員(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議、監事會議或理事監事聯席會議之時間、地點連同議程通知各應出席人員並報本部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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