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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規費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參加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者(以下簡稱申請人),應依下列規定繳納費用:一、審定費:新臺幣二千五百元,於申請審定時繳納。
二、證書費:新臺幣五百元,於審定合格,申請發給合格證書時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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