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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各級學校因校際合作、訓練需要或有特殊情形者,得與他校合聘教練,並於一校專任。
各級學校合聘教練之條件、比率、權利義務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專科以上學校,由各校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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