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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全國運動會舉辦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經核定之承辦單位,應於核定後三個月內,與本部簽訂舉辦協議書,明定承辦單位之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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