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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山域嚮導資格檢定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山域嚮導:指從事登山、溯溪、攀岩及雪攀之山域相關活動之嚮導。
二、訓練機構:指經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認定,從事山域嚮導運動專業人員訓練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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